湖南天一轨道实业有限公司轨道交通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证明

审批
湖南-株洲-天元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4日
项目详情
**天一轨道实业有限公司轨道交通部件(略)
发布时间:(略)

**天一轨道实业有限公司

轨道交通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证明

**天一轨道实业有限公司轨道交通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于(略)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我局申请备案,项目编码为(略)-04-(略),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名称: (略)

2.项目名称: (略)

3.建设地点:(略)

4.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改造面积约4000平方米。主要内容为拟就公司轨道交通装备部件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购置TM-1400G4焊接机器人结构件**焊接机器人6x3米数控**加工中心4x2米数控**加工中心1580立式加工中心,(略)10三坐标 HC1814卧式加工中心1370立式加工中心等设备,建成一条先进的数字化生产线。

5.项目总投资额:(略)

6.涉及相关资质资格及相应开发建设规模的,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7.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规划的相关管控要求,并在已获得土地权属上按照使用用途和经审定的规划方案总平面图具体实施。

8.项目建设中有关节能、消防(略)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建设,同时,主动接受有关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管。

9.本备案文件仅表明项目已履行告知承诺程序,不构成备案机关对备案信息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本备案证明有效期为24个月,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证明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备案证明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备案证明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证明自动失效。

企业承诺:

1.我公司所填报的(略)。

2.此次申报的备案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范围内或者其他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内建设的项目、不属于企业投资核准项目、不含国家禁止的建设内容。

3.该备案项目信息不涉及任何国家保密和商业秘密内容,同意将备案信息向社会公开。

4.我公司在备案之后将认真履行有关节能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行业监管要求,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事中事后监管。

5.我公司将按照(略),项目开工前每季度,开工后每月,竣工验收后30天内分别报送项目进度,并通过在线平台及时报送变更信息。

如有填报信息不实,违反或未履行(略),由我公(略)。

2024年4月2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